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常务委员会的区别包括:常务委员会是工会的常设机构,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差额率不低于10%。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工作机构。
《工会法》第三十七条
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三十八条
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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