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一定有效。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主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民法典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一、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要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2.注意合同的内容是否全面、合法;
3.注意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条款;
4.注意的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违约金的约定。
二、签订合同内容有哪些
签订合同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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