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铝合门窗加工、制作、安装工程包给乙方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工程范围
丰城市保障性住房龙 , 标段 号楼、推拉门窗总平方 m2,总币 (大写: )。
二、承包方式
包加工、包制作、包安装、包安全、包验收合格。 三、工程工价、计算方式
每平方米为25元(含做沙窗),面积计算按甲方与土建计算面积计算为准。 四、付款方式
安装好整个标段的外框,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的30%,即 元;安装好整个标段的内框,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的65%,即 元;余款5%,即 元,壹年后付清。
五、工期
本标段外框必须在 天内(即 年 月 日前)安装完毕,内框必须在 天内(即 年 月 日前)安装完毕。
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材料到位,以免误乙方工时。甲方必须保证在乙方未装完玻璃前,不得拆除升降机,在乙方遇到施工困难时,甲方必须有义务帮助乙方及时解决。
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负责准确计算本标段的所有材料及配件,经双方认可,材料、配件乙方自负。乙方领取材料及配件需打收条到甲方为准。
乙方自愿向甲方承诺:
1、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按每天扣除违约金0.50元/m2,直至扣完工程款。
2、乙方在施工后,中途不做自愿放弃,所余下的工程款不要。 3、工具乙方自理。
4、玻璃负责下车、上楼到位,如玻璃尺寸计算错误,或多算片数,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八、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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