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全体党员干部: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积极贯彻落实《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县禁售禁燃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带头执行我县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当好“劝导者”。积极制止左邻右舍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劝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倡导文明生活,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危害,使禁售禁燃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当好“践行者”。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遵守禁售禁燃规定,严禁在禁止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售禁燃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促进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的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是当好“守护者”。充分认识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自觉制止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销售、燃放行为的发生,为改善和优化我县人居环境,建设向善向上,旅居福地新作出积极贡献。
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共同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相信,有了您的积极参与和带头实践,我县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一定会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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