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国务院已确定为国家法定假日。今年清明节是4月4日,星期二,农历三月初八。为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展示文明”的功能,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养,在清明节到来之际,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引领者。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用自己真实的行为带动周围的人群,崇尚绿色殡葬,促进社会生态文明,更新传统的骨灰安葬观念,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尚,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负担,不乱埋滥葬,不修大坟、豪华坟,不使用封建迷信用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在社会营造“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厚养薄葬,采取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崇尚科学,尊老敬老,提倡长辈在世时多孝敬,过世时不搞大操大办,在丧葬祭祀时要文明节俭。积极开展鲜花祭祀,召开集体或家庭“追思会”。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讲一段故事、播一首音乐、放一段录像等健康时尚方式寄托哀思。特别是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大中小学生开展“网上祭祀”活动,通过网上祭祀,进一步缅怀先人、先烈。要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祭祀日不要在公共场所烧纸、烧香、燃放鞭炮。
三、实行错峰祭祀,科学合理安排节日祭祀时间。集中祭扫可能会导致短时间内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的状况,拥堵程度会成倍增加,为此,广大干部群众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开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四、做到安全祭祀,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祭祀较为集中的场所,祭扫时要听从管理部门安排,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秩序,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在乡间田野、山坡林间等开放祭祀场所,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防止火灾发生。为保证祭祀活动的安全有序,尽量乘坐公交车辆出行。驾驶机动车辆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是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所以,在春风拂煦的清明时节,让我们行动起来,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让爱心沐浴,让科学烘托清明,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革除鄙俗陋习,倡导移风易俗,共度一个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为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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