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____有限公司 (甲方)
承包人(全称): _____经营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工程一标段
2、工程地点:_____开发区
3、建设单位:____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材料类别、名称、规格、数量及工程价款:
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
数量清内的单价为综合包干价。包干价格应包括:生产人丁费、材料、机械、工具、运输、安装、工期配合、质量、利润、保险、税项费用、必须的加班赶工费、专利费、包装空运及本地仓储费用、运输费用及因本身或其他设备与材料迟到工地所产生的窝工费、所有国家收取赀及其他棚关的费用等的所有费用。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会同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文件及竣工资料,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 2 年。
3、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费用;如属人为损坏,则收取成本费。
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业主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反应,具体时间如下:
乙方须在甲方、业主通知后立即做出反应,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颈派员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7日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维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甲方或业主处理,费用在保质金中扣除。
三.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日期次日算起,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暂定)货款总令 额的5 % 给乙方,计:100000人民币作为该合同订金。材料到现场付货款的70% 全部安装完毕甲方须在 3 个日历天内付总工程款的 10 %,工程竣验收合格后付 10 %
质保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
2、质保金支付方式: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壹年支付3%,满2年再15个日历天内支付2%,甲方支付乙方所有余款。
四、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工程施工前,甲方应将与木桩施工有关的设计文件或变更文件及修改设计图一并提供给乙方,配台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审定图纸方案。
甲方应在丌工前天内组织各有关施工单位,进行地面工程与管道工 程等相关项目交接检验。
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作,严禁其他项目交叉施工和 带湿作业。提供三通一平施工条件及施工所需的电源及库房场地等。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管、验 收,办理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等手续和其他有关事项。
(二) 乙方工作: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审定同意会严格按图施工。
负责本工程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及内容所必须的材料并提供完整的技 术资料,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严格按合同规定按期保质完工和交付使用。
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办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应包括:
(1)施工程序说明和详细的附图;
(2)技术与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及安全文明措施;
(3)成品保护的保证措施及有关施工组织设计中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方面。乙方各阶段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总包方的总工期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五.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物品堆放、联系人、联系方式
交货时间:发包方需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将所需数量传真给承包方,承包方安排生产。
交货地点:
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联系方式: 乙方代表联系方式:双方各自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甲方需指定相关单位给乙方提供材料垂直运输,乙方必须负责卸货,场内短驳及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
六.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存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施工前验收:乙方对现场场地进行检查
(2)材料进场:到现场后1日内,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工程监理、装修总包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注: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产品及安装质量除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所列之标准和具备相应之功能,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的产品规范、行业质量、技术标准以及甲方的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竣工验收之前,乙方应提供各标段装修总包所需的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如产品合格证、绿色材料标志授权使用证书等)。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验收,乙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甲方接到资料后 3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履行付款。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争议、违约和索赔
争议:
甲、乙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以协商为主,协商不能取得一致,协议双方都有权向管辖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都应履行合同,保持连续施工,保护已完工程。
违约: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 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揎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 山甲方负责。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 工期不予顺延。
索赔:
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施工,质量未达到协议标准,工期未达到协议要求,保修期间未及时修复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等及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可按以下程序向乙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向对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30天内应予答复或要求乙方(或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或乙方)在3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对方批准。
八.安全生产
1、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作为承包单位必须全面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甲方负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2、乙方按有关规定严格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管理,确保文明工地,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发生重大设备及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环保的规定要求。
5、如造成第三方伤害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及全部费用。
九.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后生效。
在竣工结算和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甲方按合同第六条支付款项,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协议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本合同份数: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甲、乙双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共同协商解决,若有必要,可用文本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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