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名下房产位于__市金湾区三灶镇琴石路林业站煤厂综合楼A栋302号房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综合楼A栋302号房产转让给乙方,面积均为103平方米(为三房二厅)。
二、甲方将该房的现状、装修、手续转让给乙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签订本合同时即付清房款,该房产的权利及义务并即归乙方拥有。
三、由于该房目前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需确保上述房产来源合法性,如乙方在使用的过程中有第三方主张权利,甲方需负完全责任。
四、由于暂未能办证,如日后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乙方需办理产权证时,甲方有义务给予协助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缓或拒绝,乙方不支任何酬劳。
五、甲方需提供现有的手续给乙方。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房款后,该房产的拥有权、处置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或第三方无权享有或主张权利。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法院起诉及相关单位申请仲裁。
甲方(出让方):________乙方(受买方):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