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部门:
天气渐热,有个别员工穿拖鞋上班。这样确舒适,但上班如此,既不方便工作,又显得自由散漫不甚雅观,还可能危及自身安全。为引起全体员工重视,现重申:未经特别授权,所有员工严禁在公司内穿拖鞋(包括赤脚,下同)。对于违规者,门卫不得放行入厂;穿拖鞋上班屡教不改者,公司对其本人及其直接上级主管分别给予每次50元的罚款。
特此通知。
广东鹰唛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