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后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领取不动产权证。
农村宅基地房屋办理不动产证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提交登记申请表、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村不动产证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办理的。农村房屋所占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房屋的产权证也不是国家房管局进行发放,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发放。
农村办理不动产权证需可以到当地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办理。首先房屋登记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其次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审核,确定是合法的自建房;然后审核通过会进行登记;最后村民就可以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了。
农村宅基地房屋办理不动产证需要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