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死刑一般由哪一级法院执行

2023-09-29 来源:知库网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死刑复核的流程是什么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二、死刑复核期间可不可以见家属

死刑复核期间不可以见家属。

1、在死刑复核期间不可以见家属,可以见律师,但是在死刑复核程序完成之后,可以见家属。

2、如果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复核死刑,则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复核辩护,争取死缓或无期徒刑。判决经过复核之后家属可以探望。

死刑复核的流程如下:

1、上报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复核审理。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由三名审判员组成死刑复核合议庭;

3、复核后处理结果分别是予以核准;不予核准;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三、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流程:第一,上报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复核审理。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由三名审判员组成死刑复核合议庭。第三,复核后处理结果分别是:予以核准;不予核准;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