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是指公民在战时拒绝军事征用其所属的物资,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的主体。
一、构成资敌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资敌罪的要件有: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主体的只有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2、主观上是故意的;
3、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4、客观上,行为人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或军用物资。所谓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接受作战任务或突然遭到敌人袭击时,当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处理突发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二、中国刑法中战时拒绝征召罪的处罚是什么?
战时拒绝征召罪是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征召或者拒绝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战时拒绝征召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不仅侵犯了部队的作战计划和行动,危害了国家的军事利益,而且严重侵犯国家的兵役管理活动。
三、犯了战时逃避征召罪怎么判刑
犯了战时逃避征召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或者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一条
国家根据国防动员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征用组织和个人的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场所和其他财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征用者因征收、征用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