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分公司,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会被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及时进行设立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