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应分摊到所属月份,根据各地规定,补发工资与原工资合并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减去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分摊到所属月份扣税。关于关于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应于取得所得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所在单位补发工资,应于补缴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此,各地有具体规定,按照各地的规定,补发的工资,应当分摊到所属月份与原工资合并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应纳的五险一金——费用减除额]#215;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
个人所得税减免是指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政策,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了解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明确减免政策适用条件;其次,收集所需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减免申请表等;然后,填写减免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最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税务机关,并按照要求进行后续补充材料、审核、审批等流程。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需注意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以提高申请成功率。
结语
个人所得税补发工资问题需要根据各地具体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按照所属月份与原工资合并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应纳的五险一金-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要求提交至税务机关。请注意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提高申请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 入 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