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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账户治理措施

2024-05-10 来源:知库网

法律分析: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个人涉案账户治理小组,行长负总责,分管行长具体抓,运行管理部牵头、个人金融业务部配合。同时,将个人涉案账户治理纳入支行经营绩效考核,对防控不力、涉案风险持续高发的机构及主要负责人从严追责,扣减其行长绩效和机构绩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落实挂牌督导制。对新开涉案账户集中的支行网点,安排专人入驻进行重点督导帮扶,全力促进网点开户质量提升。三是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由分管行长对每期涉案账户开户网点进行约谈,协助网点逐户分析涉案人员特征、产生原因、存在的困难及如何加强防范,并对涉案账户特征形成案例下发全辖网点统一学习防范。四是及时传达工作要求。建立“断卡”行动微信工作群,对人行下发的工作要求精准传达至网点一线人员,使防范开立涉案账户意识从上到下贯穿到每位员工的思想中,并自觉落实到工作中去。

法律依据:

《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工作的意见》 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安机关建立电子化查询、冻结平台,开展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一是“总对总”模式,由公安部通过银监会金融专网通道与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进行对接,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公安部与银监会的专网渠道办理查询、冻结涉案账户资金工作。二是“点对点”模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公安机关通过当地银监局金融专网与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办理辖内涉案账户资金查询、冻结工作,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公安机关可通过中转实现跨省涉案账户资金的查询、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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