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委托律师的经验,相信您会对诉讼风险比较了解,律师会根据您的委托,向您出具代理方案,会表明不同方案胜诉或败诉的风险,但以下要介绍的风险代理与诉讼方案的风险不同,它更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件本身的性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风险代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1.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2.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二、风险代理注意事项是什么
主要要注意的是要在可以风险代理的范围内进行风险代理,以下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1.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