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的主要内容?主要人物?中心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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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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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21:25
《红高粱》中篇小说,原载《人民文学》1986年第三期。电影伴读中国文学文库。电影解读文学,文学诠释电影。
在出嫁的路上,新娘被赶跑劫匪的轿夫余占鳌所吸引。三天后新娘回门,与余占鳌在红高粱地里*相爱。新婚丈夫被人杀死,新娘勇敢地主持了酿酒厂。在赶走其他土匪之后,余占鳌在酒缸里撒了一泡尿,竟成了喷香的好酒。9年后,日军强迫村人砍倒高粱修建公路,并将罗汉大爷剥皮示众。余占鳌带领乡人报复日军,乡人们全死了。痴呆的余占鳌,站在女店主的尸体旁,放声高歌
《红高粱》的叙述沿两条线展开,主线是土匪头子“我爷爷”余占鳌率领的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辅线是在这次战争发生之前发生的余占鳌与“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
小说对题材的处理体现出对传统小说叙事的叛逆,是以追忆的姿态讲述的故事。在莫言的艺术世界里,蕴含着中国农民的生命观、历史观、乃至时空观。
《红高粱》的叙事策略和语言方式追求强烈的陌生化效果,小说的展开是由感觉引导,情绪推动。
小说在叙事人称上,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叠合在一起。在语言运用上,《红高粱》追求一种富有力度的表达,一切都服从主题的自由创造和审美快感。重视感觉,大胆运用丰富的比喻、夸张、通感,还有对于语言色泽的选择和气势的营造。
《红高粱》叙述的主要是一支民间抗日武装伏击日本人汽车队的故事,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但这不是主要的。作为这篇小说精神主体的是强烈的生命意识:对带着原始野性、质朴强悍的生命力的赞美,对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渴望。正是这种生命意识使那个老而又老的抗日故事重新获得了震撼人心的力量。红高粱,就是这种生命意识的总体象征。它可以称之为《红高粱》的“生命图腾”。小说用这样充满*的语言描写红高粱,赋予红高粱以生命:“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显然,小说中的红高粱决不仅仅是一种植物。与赋予红高粱伟大的生命相对应,作品中那些演出了一幕幕英勇悲壮的活剧的英雄;也总是伴随着红高粱,或者与红高粱融为一体。余占鳌和戴凤莲是在高粱地里完成了神圣的结合,戴凤莲又是在高粱地里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小说把她30年的生活比作“红高粱般充实”。余大牙带着高密东北乡人应有的英雄气概坦然赴死的时候,放声高唱的是“高粱红了”,任副官在*声中、子弹下坦然前行的时候,用口哨吹出的曲调也是“高粱红了”。在这种描写中,人与高粱获得了同一种品格。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在小说中的极端表现形式,就是用冷静乃至审美的态度来描绘生命的痛苦与毁灭——比如刘罗汉被割下耳朵和生殖器、被活活剥了皮,戴凤莲让余占鳌和冷支队长喝下掺了罗汉大爷鲜血的酒,队员们那惨烈的死亡,等等。因为人只有置身于巨大的痛苦之中或者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强烈地意识到生命的存在。这种描绘一方面强化了生命意识,同时也使小说呈现出新奇、残酷的美。小说对于强悍的生命力和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肯定有时甚至超越了一般的伦理评价。余占鳖与戴凤莲野合,为了占有戴凤莲将单家父子杀死,这以中国传统的伦理尺度来评价是不道德的,但作品对此作了肯定性描写。即使是对余大牙这个贪财好色的人,作家也赞美他坦然赴死的英雄气概。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甚至促成了作品中一个特殊角色——“我”的诞生。在作品中,“我”不仅是一个叙述角度,而且是以不同于余占鳌等人的生活方式生存着的下一代的代表。而对爷爷那生命力旺盛的一代,“我”只有自卑与仰叹。余占鳌等人与“我”实际上形成了一种距离,一种对比。在这种距离与对比中,作家一方面强化了对余占鳌等体现的那种生命力的仰慕,一方面对那种生命力在今天的人们身上已经消失感到悲哀。所以在小说中“我”才慨叹:“先辈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我爷爷辈的好汉们,都有高密东北乡人高粱般鲜明的性格,非我们这些孱弱的后辈能比”。从艺术的角度看,小说打乱时空结构的意识流式的叙述方式对于当时的读者来说已不陌生。它最大的突破,最借鉴马尔克斯等人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以奇特的感觉为动力,改变客观事物的存在形式,把静态的变成动态的,把无生命的变成有生命的,使读者从习以为常的事物中获得全新的审美体验:金色的太阳“齿轮般旋转”;“残缺的杏*阳光,从浓云中,嘶叫着射向道路”;被割下的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子弹在低空悠闲地飞翔,贴着任副官乌黑的头发滑过去”;“高粱的奇谲瑰丽,奇形怪状,它们*着,扭曲着,呼号着,缠绕着,时而像魔鬼,时而像亲人,……红红绿绿,白白黑黑,蓝蓝黄黄,它们哈哈大笑,它们号啕大哭,哭出的眼泪像雨点一样……”;等等。小说的比喻也因其反常规而显得十分新奇。例如说死神有着“高粱般深红的嘴唇和玉米般金黄的笑脸”;说死骡马的大肚子在水的浸泡和太阳的曝晒下突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说“有人往栅栏边角上那个铁皮水桶里撒尿,尿打桶壁如珠落玉盘”;等等。此外,在叙述过程中,作家有时故意插入一些与总体叙述风格相背离的语言。例如“我”看到母亲的小脚就想高呼“*封建主义!人民自由万岁”;借92岁农村老太太的口唱一段顺口溜;引录一段县志上平平板板的公文;等等,都给作品涂上了一层淡淡的幽默、诙谐的色彩。强烈的生命意识、[2]具有民间传奇色彩的题材与上述不同艺术手段的融合,使这部中篇小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部分章节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敌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从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人。他打了一个颤,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 “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了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慢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我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
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