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法渊源的民事习惯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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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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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36
民事习惯应该就是当地的交易习惯等,作为民法渊源必须是在一定范围内被广泛承认的,并且是社会上普遍流行、接受的习惯,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持续性,符合社会风俗和道德规范。
法律分析习惯在语义上主要有两种意思,第一种是指人们在生活中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式,第二种是指人们对于新的生活环境的适应;一般情况下,在法学上所说的习惯是指的第一种,同时在法学上又存在着民事习惯的说法。民事习惯是在不涉及公权力的情志调整他们之间私有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惯例。民事习惯应该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普遍性,只有民事习惯在特定的区域普遍存在并且人们乐于按照这种习惯去解决民事纠纷、矛盾,才能使得这种民事习惯存在下来。二是妥协性,民事习惯是人们在调整自己的私权利义务关系的过程中,相互协商,相互妥协,相互退让而最后得出的一个公平、公正为大家所接受的结果。三是强制性,民事习惯的这种强制性更多地是一种来自于人们内部的强制性,而非法律上的强制性。民事习惯是人们在调整自己的私权利义务时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式,而这种自觉更多的就是一种人们内心的强制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36
你好,民事习惯应该就是当地的交易习惯等等,作为民法渊源必须是在一定范围内被广泛承认的,并且是社会上普遍流行、接受的习惯,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持续性,符合社会风俗和道德规范。
谢谢采纳,有疑惑可以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