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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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0:13
法律主观:离婚 女方没经济来源不能不给 抚养费 ,可以少给,也可以用其他的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抚养 、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 赡养 、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