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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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4:55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吗,关于股权转让有怎样的规定?
网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程序有哪些,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解答: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法》第72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没有进行, 但《公司法》第72条第四款允许章程作出例外规定,该条属于任意性条款,股东可以基于该规定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
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基于公司控股权之争往往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了。对于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属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事情,如果股东们基于风险防范和股权结构的考虑,通过章程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条件,规定公司内部转让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的优先购买权,法律应当允许。因此,股东之间是否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具体要看公司章程规定。
王璐律师解析:
股东间股权转让需事先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虽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对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没有做出性规定,但是在该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公司法授权股东在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也需要满足一定程序和实质性条件。
因此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先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果有特殊规定,且不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上,股东之间对内转让自由;对外:股东人数过半同意;三十天未答复视为同意。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学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