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原则及依据
1、编制原则: (1)安全第一的原则 (2)优质高效的原则 (3)方案优化的原则 2、编制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类似施工经验、相关设计规范、设计图纸 二、施工工期及质量、安全施工目标
1、工期目标:
计划于10月1日开工,于10月29日完成,施工时以业主批准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质量目标:
业主要求本工程质量等级为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在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将本工程建成各方都能满意的优质工程。
3、安全目标:
(1)安全生产,无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杜绝交通事故。 三、施工方案及流程
1、材料:铝质格栅、吊杆、吊挂件、收口条、涂料。 2、工具:切割机、钢卷尺、红外线水平仪、墨斗、线绳。
3、工序:基础处理栅拼接及安装
弹线定位灯具、烟感、喷淋安装格
格栅调整。
4、工艺方法:格栅吊顶安装前应确保基层处理到位,管线等位置准确,成排成行达到明装质量要求。灯具、烟感、喷淋等宜与格栅面平齐。必要时应采用深色(灰、黑)涂料对吊顶以上墙、顶及管线进行喷涂处理。
弹出吊顶平面中心控制线及四周标高控制线,格栅与四周墙面接触处留置宽度一致,大面积吊顶中间应起拱;同时弹出灯具、喷淋、烟感等位置控制线,确保其位于格栅孔中心。
按照格栅规格,在地面进行分块预拼后安装。整块安装时,吊点均衡且不少于4点。吊点间距不大于1.2m,吊点距每块边缘不大于100mm,与墙面接连处用收口压条收口。
拉通线调整格栅平整度、顺直度、灯具等位置,确保格栅平整顺直、拼接严密。
5、控制要点:吊点位置及牢固度、设施末端安装、格栅拼接居中、对称。
6、质量要求:格栅直线度允许偏差1mm,平整度允许偏差2mm,与墙面交接清晰。 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在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由专职工程师组成质检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设质检科对本项目部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质
量控制;施工作业队设专职质检员负责全队施工质量检查,班组设专人做好自检。
3、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类人员的职责,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4、每月由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月检查考核,对项目部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比得分,决定质量流动红旗的优胜单位并和经理部工资总额挂钩。
5、坚持实行质量月报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各作业队质检员每月26日~28日将质量月报送至质检科,一旦出现质量事故,24小时内必须将事故报告(写明事故原因)送质检科。
6、施工班组坚持“三检制”,即自检、专检、交接检。 自检、专检、交接检中均达到合格品方可,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工序均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经过“三检”的工序最后由项目经理部质检工程师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
7、在整个施工操作过程中,贯穿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一条龙”操作管理方法。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施工质量。
8、确保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检验等级为优良,并在其接受、使用、安装、交付的各个阶段进行标识,防止混用,在需要时能够实现其可追溯性。
9、重要材料采用红、黄、白三种颜色的标识牌标明“合格”、“不
合格”、“未经检验”三种状态。一般材料用红、黄标识牌区别其有无合格证明。
10、预制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经质量检验评定为优良时方可出厂。预制构件除用三色标牌标明其质量检验情况为“优良”、“合格”、“未经检验”外,还要在“优良品”标牌上注明规格、尺寸、工程部位、制作及出厂时间、试件编号等有关内容,以便实现其可追溯性。
11、机械设备的标识通过管理编号、记录表格的形式加以实现。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抽查。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合格证,定人、定机,持证上岗。
12、施工过程的标识通过质量验评记录和施工试验记录来实现。 13、施工过程的事前控制:确定工程的过程质量管理重点,根据质量管理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制定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前对操作班组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14、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坚持行之有效的“三检制”,严格控制隐蔽工程验收,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关键部位组织三方联合验收,并以监理验收结论为准。施工中抓质量通病的防治,实行质量否决权。 五、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为指导,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则组织施工,我公司确定本合同段的安全目标是:实现“五杜绝、二控制、三消灭、一创建”。
五杜绝: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杜绝多伤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
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二控制:重伤率控制在0‰,轻伤率控制在2‰。 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一创建:争取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六、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产生危险固体废弃物的部门应统一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并不得四处散落。在危险废物存放区应设立明显标识以及危害性说明与注意事项。
2、存放垃圾时,应做到防雨,不能用水冲洗,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
3、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和余泥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堆放在指定的地方。
4、现场使用与储存的挥发性化学品应尽可能密封,并减少其用量,减少其挥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5、 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 6、项目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
7、化学品、油品在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有关人员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
8、严禁将各种有机溶剂、化学废液和油类倒入下水道和土壤中,必须用容器专门收集,妥善保管,统一处理。
9、各工程项目应设置对油类与与化学品的储存专门贮存场所,
贮存场所必需设置防雨防漏措施,防止油类和化学品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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